想干每年须买4套工作服 违反劳动合同法图

      |      2024-08-27 19:15:5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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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几百元一套的工作服,每年换4次,都是员工自己埋单,我们吃不消。”近日,长沙步行街“李宁”专卖店的店员来电反映,称该店强迫员工购买“李宁”品牌工作服。

  通过走访,记者发现,目前许多企事业单位均采取由员工自费方式购置工作服,对此劳动部门表示不合理。

  21岁的小纯是步行街某“李宁”专卖店导购员。5月26日,她向记者展示了塞满整整一大箱的衣服。“上班两年,工作服换了8套。”小纯指着皮箱里的多款品牌套装说,“这些工作服每套数百元,都是自己掏钱买的。”

  不久前,小纯等员工又接到公司要更换新款夏季工作服的通知。去年夏天的衣服还很新,小纯希望店方“通融”一下,却被拒绝。公司还规定,员工必须购买本店指定的“李宁”款式做工装,否则就将面临重罚。“既然是工装,为什么要选这么贵的品牌?公司里有几十名员工,频繁换装可能是为了清理剩货!”一位员工质疑。

  记者来到位于步行街南侧的这家“李宁”专卖店bifa必发,记者表示有亲戚要来找工作,一名女主管介绍了公司的相关录用制度:“统一着装是必须的,而且服装都是打折后卖给员工的,他们自己平时也可以穿,很划算。”

  在位于长沙市中隆国际大厦的李宁(中国)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湖南区办公室,一位公司员工承认目前在李宁各分店上班需要员工自费购买工作服,在记者准备进一步了解详细情况时,该员工称,“负责人不在,不方便接受采访”。随后该公司人事部一位姓王的负责人在电话里向记者表示:“由员工自费购买工作服是不得已而为之。因为员工流动比较大,好多员工离开时,连服装也带走了,会带来很大的资本流失。”

  “店方要求员工购买工作服且经常更换新款式,不买者罚款。”同在步行街的“BEFORE”专卖店员工也遇到了类似烦恼。“刚进公司时,主管通知我量身材,说是要定制工作服,但后来才发现要自己花钱。”来自岳阳的小华说,每年要花1000多元来购置工作服,实在有点吃不消。

  在长沙街头的各服务场所,员工几乎没有不穿工作服的。两位来自张家界的打工者表示,虽然自己所在的公司没有要求员工掏钱买衣,但是会收相应的押金,待员工办理完离职手续再退还。“公司收押金的理由是,害怕员工把工作服损坏或卷走。”

  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此表示:员工没有义务为单位的工作服掏钱。给员工制工作服,是用人单位的事。

  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的条款,工作服是单位要求穿的,不是员工主动要穿。即使单位与员工协商后,员工愿意交服装费或服装押金,单位也不能收。因为,“不允许收取任何财物”,实际上是贯穿在整个劳动用工过程中的。

  本报5月31日讯 针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上升的形势,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今日表示,从今年起至2011年,我省将力争用两年时间,在全省构建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制度体系。

  随着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,目前各地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不断增多,特别是集体劳动争议处理难度加大。为此,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司法部、全国总工会、中国企业家联合会依据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,联合下发《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》,要求各地预防在前,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机制,加大调解工作力度。

  为了贯彻落实《意见》要求,我省将建立形成企事业单位调解、行业调解、区域调解、街道乡镇和社区调解、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等全方位的调解组织网络,筑起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“第一防线%以上的小额、简单劳动人事争议化解在初期、解决在基层。